关于会错款不当得利的探究
温州瓯海律师
2025-06-03
会错款不当得利是指在无权指示的情况下,将款项转移到第三人账户,导致该第三人取得不当利益的现象。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电子支付、银行转账等金融交易中。当会错款发生时,不当得利人应返还原物或折价补偿。此外,如果行为人可以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同种利益,法院可能会调整返还范围和方式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零九条:因无权指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支付款项,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。主张返还的时效期间为一年,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条:不当得利的受赠民间借贷等情形,不适用前两条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一条:法律规定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除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群众乱收费、乱摊派、乱罚款、乱找补、乱集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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