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中间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
温州瓯海律师
2025-05-14
工程中间介绍人通常不承担法律责任,因其仅负责牵线搭桥促成合作,未参与工程实际履行,所以对工程质量、安全等问题一般无需担责。
不过,存在几种例外情形。一是介绍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,像虚构工程情况、隐瞒重要事实,导致合同一方受损,此时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,赔偿受损方信赖利益损失。二是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与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,要和该方承担连带责任。三是介绍人超越代理权限,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活动,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
为避免法律风险,介绍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,不与任何一方恶意串通,在有代理权限时不超越权限行事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通常情况下,工程中间介绍人仅负责牵线搭桥,促使双方达成工程合作意向,不参与工程实际履行,对工程质量、安全等问题无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(2)不过,在特定情况下介绍人要担责。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,像虚构工程情况、隐瞒重要事实,导致合同一方受损,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,赔偿受损方信赖利益损失。
(3)若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与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,需和该方承担连带责任。
(4)若介绍人超越代理权限,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活动,也可能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
提醒:
介绍人应如实提供信息,避免恶意串通与越权行为。若遇到复杂情况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对于介绍人而言,应确保提供信息真实准确,不虚构工程情况、不隐瞒重要事实,避免因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。
(二)杜绝与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,否则将与该方承担连带责任。
(三)严格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活动,不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活动,防止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,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,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,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通常工程中间介绍人不担责。他们仅牵线搭桥促成合作,没参与工程实际履行,工程质量、安全等问题与其无关。
2.不过也有例外。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致一方受损,要担缔约过失责任,赔偿损失。
3.若与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,要和该方承担连带责任。
4.若超越代理权限以他人名义活动,可能担法律后果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工程中间介绍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,但在故意提供虚假信息、恶意串通、超越代理权限等情况下需担责。
法律解析:
一般而言,工程中间介绍人仅负责牵线搭桥,促成双方合作意向,未参与工程实际履行,所以对工程质量、安全等问题通常无需承担责任。然而,若介绍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,像虚构工程情况、隐瞒重要事实,导致合同一方受损,依据法律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,赔偿受损方信赖利益损失。若介绍人存在与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,需和该方承担连带责任。另外,介绍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活动,也可能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若在工程介绍方面遇到复杂法律问题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
不过,存在几种例外情形。一是介绍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,像虚构工程情况、隐瞒重要事实,导致合同一方受损,此时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,赔偿受损方信赖利益损失。二是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与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,要和该方承担连带责任。三是介绍人超越代理权限,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活动,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
为避免法律风险,介绍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,不与任何一方恶意串通,在有代理权限时不超越权限行事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通常情况下,工程中间介绍人仅负责牵线搭桥,促使双方达成工程合作意向,不参与工程实际履行,对工程质量、安全等问题无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(2)不过,在特定情况下介绍人要担责。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,像虚构工程情况、隐瞒重要事实,导致合同一方受损,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,赔偿受损方信赖利益损失。
(3)若介绍人在介绍过程中与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,需和该方承担连带责任。
(4)若介绍人超越代理权限,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活动,也可能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
提醒:
介绍人应如实提供信息,避免恶意串通与越权行为。若遇到复杂情况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对于介绍人而言,应确保提供信息真实准确,不虚构工程情况、不隐瞒重要事实,避免因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。
(二)杜绝与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,否则将与该方承担连带责任。
(三)严格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活动,不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活动,防止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,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民事责任。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,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,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通常工程中间介绍人不担责。他们仅牵线搭桥促成合作,没参与工程实际履行,工程质量、安全等问题与其无关。
2.不过也有例外。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致一方受损,要担缔约过失责任,赔偿损失。
3.若与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,要和该方承担连带责任。
4.若超越代理权限以他人名义活动,可能担法律后果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工程中间介绍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,但在故意提供虚假信息、恶意串通、超越代理权限等情况下需担责。
法律解析:
一般而言,工程中间介绍人仅负责牵线搭桥,促成双方合作意向,未参与工程实际履行,所以对工程质量、安全等问题通常无需承担责任。然而,若介绍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,像虚构工程情况、隐瞒重要事实,导致合同一方受损,依据法律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,赔偿受损方信赖利益损失。若介绍人存在与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行为,需和该方承担连带责任。另外,介绍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活动,也可能承担相应法律后果。若在工程介绍方面遇到复杂法律问题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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